咨询谢桥矿生活区房屋过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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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谢**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浏览: |
492 |
问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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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 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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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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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08: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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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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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0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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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百忙之中打扰请见谅。我在谢桥矿生活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前往办理过户手续,从贵网上看到有个网友留言,说因为先前是房屋产权证,现在是不动产证,拖了一年,还不给过户。真有点担心,买卖双方大老远跑去也遇到这种情况。据我所知,我省其他地区办理二手房过户都很顺利,无此类情况,为防止万一,故咨询如下:1,买方是未婚青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无婚姻证明不需要提供吧?(别的地方不需要,因为之前过户时要求买卖双方提供结婚证,无婚姻还需要提交什么证明吗2015安徽已经明确取消开具无婚姻证明了)?2,卖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果买房的房产证登记的夫妻共同产权,其中夫妻一方在外地回不来,怎么进行过户?需要必须提供公证授权文书吗?
麻烦贵网能详细说明,也有利于和我一样疑问的过户居民了解清楚。打扰了,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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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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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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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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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1 08: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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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谢桥矿生活区的房屋系九十年代房改房,其中大部分住户已通过房改取得了房产证。我县自去年10月份起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新的登记程序须将原房屋信息和土地信息整合并落宗后方可登记,为此,我中心多次联系谢桥矿,请求其协助提供房屋楼盘表,宗地信息及宗地图,但截止目前,谢桥矿尚未提供上述资料,造成该矿生活区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户无法正常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为尽快解决该问题,我单位将安排专人与谢桥矿联系,督促其提供相关资料,争取近期解决谢桥矿生活区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二、来信人平志海咨询的相关问题:(1)买方为未婚青年,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无需提供无婚姻证明;(2)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出售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房产证,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无法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授权的委托书,由受托人代为行使签字
颍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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